常見問題Q&A
Q1:學校該如何申請體育署游泳教學補助經費?
A1:教育部體育署大約於每年10月發文至各國私立學校與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,即可開始申請,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11月30日止。
經費申請相關規定如下:(要點下載)
經費申請相關規定如下:(要點下載)
Q2:學校實施游泳課程,一學期要上幾次課?
A2:依據教育部體育署整合公私立游泳池辦理校外游泳教學參考原則,無游泳池學校一般建議每學期10~14次為原則。
Q3:甚麼情況下需聘用協同師資?有關游泳教學協同師資,是否有相關資格規定?
A3:
一、依據「游泳池管理規範」,
(一)學員為七歲以下、國小一年級或不諳水性者,學員教練最低比例為五至七比一。
(二)學員為七歲至十歲、國小二年級至四年級或可換氣前進十五公尺者,學員教練最低比例為十至十二比一。
(三)學員為十歲以上、國小五年級以上或可換氣前進二十五公尺者,學員教練最低比例為十五比一。
假設某高中游泳課程有30位學生,學校游泳教學體育教師為一人,需另聘一位協同教學師資,以達30:2 (15:1)之師生比規定。
一、依據「游泳池管理規範」,
(一)學員為七歲以下、國小一年級或不諳水性者,學員教練最低比例為五至七比一。
(二)學員為七歲至十歲、國小二年級至四年級或可換氣前進十五公尺者,學員教練最低比例為十至十二比一。
(三)學員為十歲以上、國小五年級以上或可換氣前進二十五公尺者,學員教練最低比例為十五比一。
假設某高中游泳課程有30位學生,學校游泳教學體育教師為一人,需另聘一位協同教學師資,以達30:2 (15:1)之師生比規定。
二、學校游泳教學師資資格如下:
1.具游泳專業之合格體育教師
2.全國體育運動團體核發之C級或丙級游泳教練證以上之人員
3.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國民中小學游泳與自救能力培訓合格人員。
1.具游泳專業之合格體育教師
2.全國體育運動團體核發之C級或丙級游泳教練證以上之人員
3.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國民中小學游泳與自救能力培訓合格人員。
Q4:有關協同教學師資是否有鐘點費的規定?
A4:正式課程內教學鐘點費為:
國小336元/節、國中378元/節、高中420元/節。
課程外營隊則無鐘點費相關規定。
(如為教師授課節數內則不得支領鐘點費)
國小336元/節、國中378元/節、高中420元/節。
課程外營隊則無鐘點費相關規定。
(如為教師授課節數內則不得支領鐘點費)
Q5:可以跟學生收取游泳教學的費用嗎?
A5:依據「國民教育法」規定:國民中小學不得向學生收取游泳教學之費用,但以下兩項條件皆符合,則可斟酌收取:
1.不涉及課程評量成績與畢業條件。
2.實施校外游泳課程時,學生可自由參加。
1.不涉及課程評量成績與畢業條件。
2.實施校外游泳課程時,學生可自由參加。
Q6:該如何進行游泳與自救能力檢測呢?
A6:依據「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」將游泳與自救能力各分為五級,依照指標中各級數指定之檢測項目進行檢測。
※游泳能力與自救能力皆需進行檢測。
游泳與自救能力分級如下:
全國中小學學生游泳能力基本指標詳述(點我下載)
※游泳能力與自救能力皆需進行檢測。
游泳與自救能力分級如下:
全國中小學學生游泳能力基本指標詳述(點我下載)
Q7:什麼是游泳檢測通過的標準呢?游泳與自救合格率是如何計算的呢?
A7:
1.通過門檻如下:國小一、二需通過第一級,國小三、四需通過第二級,國小五、六需通過第三級,國中需通過第四級,高中需通過第五級。2.合格率計算為檢測通過人數/學校學生總數。
1.通過門檻如下:國小一、二需通過第一級,國小三、四需通過第二級,國小五、六需通過第三級,國中需通過第四級,高中需通過第五級。2.合格率計算為檢測通過人數/學校學生總數。